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元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4-00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成果,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通过制定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分红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2、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的;

3、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有

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允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因此,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调整“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投入产生实质性影响,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各方的正常经营所需,相关定价遵循合理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

过《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