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
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89.71万元。
3、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5957325.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1月26日实施了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2015801股后的股本3621945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219455.9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72176781.80元(含税),采用集
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19954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两者合计金额为114172212.8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2176781.8082775447.573642103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24151002.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8195368.96284450452.67237145288.03
研发投入(元)91548034.8475435222.0271913035.62
营业收入(元)1904279005.371882968563.552015453297.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85013501.7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0897063.9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91373265.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24151002.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49930369.8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15524267.98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38896292.4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12%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否
警示情形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进行了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91373265.37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