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有投资者向朗源股份(300175)提问:公司预祝什么日期申请摘冒?以及是否可以去申请,谢谢介绍
4月9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须经深交所审核,相关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