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证券简称:鸿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8、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103837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484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535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2%。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1人,代表股份535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编表决分表决结提案名称股数股数比
码类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比例果
(股)(股)例《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总表决
1.00售股份股东会决议有效10092853697.1987%28956002.7886%132000.0127%00%通过
情况期的议案》其中,《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中小股
1.00售股份股东会决议有效244440045.6624%289560054.0910%132000.2466%00%
东的表期的议案》决情况《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总表决
2.00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10149713697.7463%23269002.2409%133000.0128%00%通过
情况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其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中小股
2.00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301300056.2841%232690043.4675%133000.2484%00%
东的表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决情况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总表决
3.00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10146603697.7163%23446002.2580%267000.0257%00%通过
情况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中小股
3.00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298190055.7031%234460043.7981%267000.4988%00%
东的表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情况
以上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和议案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