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8、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42177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7877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4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1% 。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3 人,代表股份 4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总表决情
1.00 139741630 98.2865% 2421900 1.7034% 14260 0.0100% 0 通过
度并由公司提供担 况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其中,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1.00 小股东的 1863840 43.3451% 2421900 56.3233% 14260 0.3316% 0
度并由公司提供担表决情况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