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证券简称:四方达公告编号:2026-04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
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109号四方达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02人,代表公司股份
151857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0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14543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94人,代表公司股份642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9%。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9人,代表公司股份1210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4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5676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公司股份642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9%。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委派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2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2%;反对6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94%;反对6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7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5%;反对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6%;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8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56%;反对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9%;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5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8%;反对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5%;弃权
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89%;反对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8%;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5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6%;反对5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1%;弃权
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04%;反对5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4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4%;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
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6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6%;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34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5%;反对5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
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7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88%;反对5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1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6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5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5%;反对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弃权
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8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72%;反对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7%;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7滚存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6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6%;反对6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弃权
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1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76%;反对6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6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6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8%;反对5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9%;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09%;反对5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4%;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2%;反对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6%;弃权
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84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59%;反对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5%;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反对5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4%;弃权
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0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88%;反对5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0%;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1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33%;反对7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9%;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2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27%;反对7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0%;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2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7%;反对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弃权
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37%;反对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0%;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47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9%;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9%;弃权
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91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66%;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78%;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1%;反对5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弃权
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0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38%;反对5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9%;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9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1%;反对5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弃权
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94%;反对5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5%;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3%;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
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5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35%;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九)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39610024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2247811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185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45%;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9%;弃权
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70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54%;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69%;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杨亚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