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0证券简称:华峰超纤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11、12为累积投票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908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2人,代表股份51837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5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02577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8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0、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
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428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5%;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
弃权6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81%;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38%;弃权58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882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5%;反对1341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弃权7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28%;反对1341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8%;弃权7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5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48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8%;反对1549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
弃权58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0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90%;反对154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55%;弃权5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16215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5%;反对1580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8%;
弃权5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671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140%;反对158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弃权5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7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493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0%;反对1294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8%;
弃权5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948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94%;反对129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1012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4%;反对1703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
弃权57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556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94%;反对170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20%;弃权5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729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5%;反对1662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
弃权4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2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760%;反对166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74%;弃权4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06963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78%;反对71262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7%;
弃权55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151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864%;
反对712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64%;弃权5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2%。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8328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反对1267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5%;
弃权2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4288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91%;反对126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03%;弃权2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5%。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尤飞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03526.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590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5066%。
该议案获得通过,尤飞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段伟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77197.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1%。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3268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071%。
该议案获得通过,段伟东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鲜丹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80149.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7%。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3563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7258%。
该议案获得通过,鲜丹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陈学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14175.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6966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3083%。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学通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张其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018361.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41%。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7384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9676%。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其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陈贤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48198.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05%。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40368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5236%。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贤品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陈翔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941702.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93%。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9718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4825%。
该议案获得通过,陈翔宇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董小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17703.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2%。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7319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5963%。
该议案获得通过,董小锋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王洪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887705.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89%。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4319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0.1408%。该议案获得通过,王洪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胡忠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9140300.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7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59578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1.7393%。
该议案获得通过,胡忠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余少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508864605.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44%。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632009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9.9946%。
该议案获得通过,余少挺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