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华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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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姚远、王娟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
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及会议决议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逐项审
2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202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
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
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并附有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4日15:0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武大园三
路5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方案进行了投票。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股东会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2人,代表股份151087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9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03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8人,代表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049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8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716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8%。其中:出席现场
3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9667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7%;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68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49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94272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93%;反对22601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572%;弃权3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2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5%。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8465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6%;反对股数22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59%;弃权股数3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94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261%;反对22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74%;弃权3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5%。
2、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52844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72%;反对63202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30%;弃权4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4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98%。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432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226%;反对股数63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831%;弃权股数4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51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493%;反对63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034%;弃权4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73%。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50686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62%;反对66131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38%;弃权3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00%。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41067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798%;反对股数66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70%;弃权股数3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35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555%;反对66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22%;弃权3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3%。
2.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
5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49927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363%;反对65260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10%;弃权5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5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8%。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4030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295%;反对股数65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94%;弃权股数5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59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5060%;反对65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511%;弃权5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429%。
2.04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50781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450%;反对64268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377%;弃权5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7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3%。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41162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60%;反对股数642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37%;弃权股数5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45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93%;反对64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943%;弃权5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064%。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6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45908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08%;反对67973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125%;弃权6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6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66%。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36289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0635%;反对股数679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989%;弃权股数6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554%;反对67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3004%;弃权66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43%。
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482727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628%;反对66889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129%;弃权5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800股),占本次网络投票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3%。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438653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200%;反对股数66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272%;弃权股数5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94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39%;反对66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012%;弃权5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548%。
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7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901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819%;反对25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31%;弃权4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50%。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804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88%;反对25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7%;弃权4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7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8%;反对25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33%;弃权4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389%。
3.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891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34%;反对26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23%;弃权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43%。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7929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00%;反对26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90%;弃权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58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593%;反对26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78%;弃权4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29%。
3.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57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792%;反对28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32%;弃权5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7%。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7614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15%;反对28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35%;弃权5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43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0088%;反对28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126%;弃权5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86%。
3.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96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25%;反对27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94%;弃权3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81%。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80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02%;反对27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9%;弃权3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4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084%;反对2731500股,
9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781%;弃权3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35%。
3.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718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577%;反对28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80%;弃权5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44%。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7756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55%;反对28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84%;弃权5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856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627%;反对28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90%;弃权5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383%。
3.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995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532%;反对24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70%;弃权6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98%。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803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6%;反对24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23%;弃权6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同意18662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364%;反对24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74%;弃权6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2%。
3.0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现场投票结果:
同意股数139038100股,占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网络投票结果为:
同意880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104%;反对2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11%;弃权8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5%。
以上现场以及网络两项合计投票结果:同意14784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55%;反对24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26%;弃权8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763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0804%;反对24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197%;弃权8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00%。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议案及提出新的议案的情况。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五)、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11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2力源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此页无正文)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俊
经办律师:姚远王娟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