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证券简称:通裕重工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3149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
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5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名。
3、业务规模
和信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2024年度和信事务所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7171.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和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谷尔莉
签字注册会计师:谷尔莉、吴征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
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5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吴征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和信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3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用)为99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系结合业务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6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
3并对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已结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和信事务所与立信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和信事务所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和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4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和信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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