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87年12月(转制为成立日期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2013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上年末合伙人数量45人
2025年末执注册会计师249人
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9人业务收入总额25419万元
2025年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收入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客户家数47家
审计收费总额7171.70万元
2024年上市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公司(含 A、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况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提供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进
行了认真审阅,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和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2026年1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及年审会计师等与会人员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讨论。
(三)为充分保障本次年度审计工作按时按质进行,2026年4月8日,审
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好年审工作,如期出具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终稿。
(四)2026年4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等与会人员讨论。
(五)2026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相关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