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评级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关注公告
受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或“本评级机构”)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机构、评级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2025年6月26日,本评级机构出具《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通过对通裕重工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本评级机构评定公司个体信用级别aa-,基于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提供支持,评定主体信用等级AA/稳定;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通裕转债”)信用级别为AA。
图表1.公司主体及存续债评级情况 (2025年6月26日)
个体信用级别 支持因素 主体信用级别 债券级别
aa +1 AA/稳定 通裕转债:AA
根据公司2025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5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及其控股股东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交控集团”)与山东国惠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资本”)在广东省珠海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珠海港集团将持有的公司604,03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转让给国惠资本,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2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40,952,594元。珠海港集团将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份交割后(指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88,394,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即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排他且唯一地委托国惠资本行使,授权国惠资本按照自身意思表示行使珠海港集团作为公司股东而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享有的权利。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转让股份交割之日起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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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5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年8月28日,国惠资本与珠海港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数量为604,0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0%),同时因受托行使珠海港集团剩余股份表决权,国惠资本控制表决权比例达20.33%。通裕重工控股股东变更为国惠资本,国惠资本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世纪评级认为,控制权变更暂不会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影响,预计公司仍能在必要时获得控股股东的支持。新世纪评级将持续关注控制权变更对通裕重工战略管理、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公司信用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并对通裕重工及其发行的“通裕转债”的信用质量进行跟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