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26-04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5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5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128号),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52431946.1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10000000元。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
多次沟通,其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5年度业绩补偿后续款项及《业绩补偿承诺》约定的超期违约金支付。
一、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根据2022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的书面《业绩补偿承诺》约定,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128号),江苏永之清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52431946.11元。
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方案《关于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期业绩补偿事项实施的进展
(一)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10000000元,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将继续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本期承诺事项。
(二)后续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5年度业绩补偿后续款项和利息。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是根据《业绩补偿承诺》等有关约定开展,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未来的进展情况,并且继续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业绩补偿收款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