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证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编号:2026-03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T1栋20楼永清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正军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22人,代表股份数332998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78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3人,代表股份数298398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8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19人,代表股份数34600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59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32821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7%;反对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22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7%;反对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2%;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284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弃权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4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3%;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1%;弃权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32804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5%;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弃权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0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0%;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2%;弃权5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816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3%;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1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0%;反对1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4%;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823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3%;反对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24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5%;反对13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0%;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5282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53%;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
弃权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
中小投资者同意34403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2%;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6%;弃权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5259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3%;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4%;
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2%。
中小投资者同意34380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6%;反对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8%;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戴新西、李蓉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374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3%;反对1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2%;
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中小投资者同意34374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3%;反对1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2%;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78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反对1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投资者同意34383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3%;反对1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1%;弃权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2773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反对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中小投资者同意3437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1%;反对1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4%;弃权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51533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52857股。
2、选举苏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51528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52852股。
3、选举聂灵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38426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39750股。
4、选举刘前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43425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44749股。
5、选举李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43529股。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44853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丁方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43419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44743股。
2、选举黄彬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43416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44740股。
3、选举夏隆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31443527股。
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33044851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