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文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核心履职抓手,同时履行战略与创新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履职天数19.5天,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开展现场调研与多方沟通,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诚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战略落地与激励体系完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郑文元,1961年2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主任科员、副处级、正处级、副局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大唐国际副总经理、物资集团董事长、集团公司核电部
1/13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各项履职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10次董事会,列席2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缺席会议的情形,全程参与公司经营情况沟通与重大事项决策。其中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本人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认真听取股东诉求与意见,切实履行股东沟通与履职汇报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跟进的履职原则,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议案决策所需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各相关部门充分交流,深入了解议案背景、细节及潜在风险,为董事会讨论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依托自身工学专业背景、大型企业管理经验和资本市场履职经验,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议后,持续关
2/13注议案执行落地情况,及时跟进相关事项进展,确保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合法有效,各项议案的制定与执行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其他三个委员会委员,是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核心成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审计委员
会召开会议9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召
开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全程参与审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各项事项开展审慎审查、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支撑、监督决策作用。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主任委员)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将薪酬体系公允性、激励机制有效性、制度执行规范性作为履职核心,牵头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监督公司年度工资总额执行、薪酬制度落地,审核董事及高级
3/13管理人员薪酬,完善绩效激励体系,推动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与经营发展战略相匹配。2025年度主持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1月27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报告》,结合公司2024年
度经营业绩,对工资总额清算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6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的公允性与合理性,审议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及年度预算方案,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025年7月15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对绩效合约考核指标、激励标准进行审慎审查,确保绩效激励与经营责任相挂钩;
2025年12月17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推动薪酬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保障薪酬分配的公平
4/13性、规范性与激励性。
此外,2025年12月10日,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专项方案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研讨会议,结合国资监管要求、行业发展特点与公司经营实际,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保障相关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经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常态化沟通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率符合管理要求。
2.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工作情况(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制度要求履行职责,聚焦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重大投资决策、资产整合等核心事项,结合自身大型企业管理经验,为公司战略落地、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度全程参加5次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3月26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 2025 年公司经营目标和计划的议案》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战略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2025年5月19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从公司治理规范、战略发展定位角度,
5/13对议案进行审慎审查,提出专业修改意见;
2025年6月5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支持公司精简法人主体、优化管理架构、降低运营成本、聚焦主业发展;
2025年8月22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退出参股企业厦门城市大脑的议案》,对对外投资退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助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2025年12月17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注销控股子公司武汉大千的议案》,结合子公司经营实际,对资产处置、资源整合提出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2025年度全程参加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展工作,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管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资产处置等核心工作进
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切实履行财务监督与合规审查职责。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年度全程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岗
6/13位匹配度进行严格审核,助力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建设,保障董事会及
经营管理层结构合理、专业适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其中主持召开1次会议,全程参与独立审议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全部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了解事项具体情况,对审议事项开展独立、审慎的审查,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1月22日,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全面审查议案的公允性、合规性,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3月27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5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逐一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风险防控措施,对本次所有审议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业培训与能力提升情况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适配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国资监管规定和公司治理发展需要,本人2025年度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行业交流活动,系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门委员会履职、持续督导、
7/13国资监管等专业知识,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主要
培训情况如下:
2025年1月14日,参加保荐机构举办的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系统学习上市公司持续督导监管规定、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强化合规履职意识;
2025年6月6日,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高管合规培训,深入
学习合规经营相关管理要求,提升合规履职实操能力;
2025年6月26日-27日,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第
五期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系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与实操要点,进一步提升履职素养和专业水平;
2025年10月23日,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高管规范运作培训,
及时学习资本市场最新监管要求和国资国企治理相关规定,适配公司规范治理需要。
(五)现场调查与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履职天数19.5天,充分利用出席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契机,结合专项调研工作,对公司及下属主要子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线上访谈、常态化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治理实际情况,及时获悉重大事项进展,为履职决策提供一线依据。
1.子公司实地调研
先后实地调研全资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安全研究所、控股
子公司国投智能(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投云网数
8/13字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听取子公司经营发展汇报,深入了解子公司经
营管理、风险管控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专业建议。
2.多方常态化沟通
与审计机构深度沟通:参加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中
及审计总结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充分沟通确认。
经全面审查,本人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与公司内部常态化沟通:积极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
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等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考
核等核心事项,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针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建议。
与中小股东畅通沟通:始终保持与中小股东的畅通沟通渠道,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等方式,主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建议,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股东关切,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参与公司经营规划会议
主动参与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会议、参加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半年度工作述职汇报会议,了解公司发展规划与经营部署,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风险管控等整体情况,确保履职工作贴合公司发展实际。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9/132025年度,本人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
履职核心目标,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从议案审核、信息披露、风险防控、沟通交流等多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投资者权益保护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严把议案审核关: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薪酬考核等重大
事项进行主动查询和审慎审查,重点核查交易价格公允性、决策程序完备性,坚决杜绝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专业、独立的判断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督促信息披露规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搭建股东沟通桥梁: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现场沟通
等多种方式,主动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股东关切,推动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双向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助力公司科学发展:充分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国
资监管政策导向,主动收集公司所处行业的相关政策、动态并发送给公司管理层,与管理层共同探讨行业发展机遇、技术研发挑战及国资国企改革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动向,为公司稳健发展、战略落地建言献策,以公司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全体股东。
提升权益保护能力:通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持续学习新发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公司法人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国资国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10/13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支撑,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履职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公司各项治理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规范推进。
五、履职总结与2026年工作计划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以诚信、勤勉、独立的原则全面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履职19.5天,全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完善,同时切实履行战略与创新、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为公司战略落地、核心团队建设等提供专业支撑,通过现场调研、多方沟通全面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履职态度,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聚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心职责,结合监管最新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时出席公司各类会议,
严把议案审核关,尤其针对公司薪酬考核、战略决策、关联交易、财务管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结合国资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特点,提出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
11/13力支撑;
2.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薪
酬考核体系,推动绩效激励与公司经营目标、监管要求深度融合,优化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薪酬激励的导向作用,激发核心团队经营活力;
3.继续深化现场调研工作,加大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调研力度,
重点关注子公司经营发展、商誉管理、风险防控等情况,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各相关部门、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治理动态,精准防范各类经营、管理风险;
4.持续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行业交流,及时学习资本市场新法规、国资监管新政策和上市公司治理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适配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发展要求;
5.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在履职首位,持续加强与中小股东的
互动交流,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推动公司提升经营业绩、优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以更好的经营成果回报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3独立董事:郑文元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