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证券简称:国投智能公告编号:2026-06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李国林先生、郭永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智能或公司)股
份61744567股的股东李国林先生,相关持股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占比7.1840%;以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3791100股后的股本855686210股计算,占比7.2158%(下同)。李国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2日-2026年6月1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万股,相关减持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不超过0.5817%;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
855686210股计算,不超过0.5843%。
持有公司股份109563950股的股东郭永芳女士,相关持股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占比
12.7477%;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855686210股计算,占比
12.8042%。郭永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1/4(即2026年3月12日-2026年6月1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9.47万股,相关减持占比说明如下:以截至2026年2月9日公司总股本859477310股计算,不超过1.0000%;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本855686210股计算,不超过1.0044%。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国林先生、郭永芳女士出具的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序占公司总股本占删除回购专户股份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号的比例(%)的总股本比例(%)
1李国林617445677.18407.2158
2郭永芳10956395012.747712.8042
3滕达19409410.22580.2268
注:股东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50489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735%,以截至2026年2月
9日总股本85947731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3791100股后的股本
855686210股为依据计算的占总股本比例为13.03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孳生的股份。
2/4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如下:
拟减持占公司总股占删除回购专序股东名称本的比例户股份后的总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号数量(股)(%)股本比例(%)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
1李国林50000000.58170.5843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2日—2026年6月
11日,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2郭永芳85947001.00001.0044减持的时间除外),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注: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59.47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滕达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3/4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李国林先生、郭永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
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上述减持计划区间,股东李国林先生和郭永芳女士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李国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股东郭永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