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证券简称:维尔利公告编号:2026-033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可转债“维尔转债”已到期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因“维尔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6653484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48089050股,注册资本相应应变更为948089050元。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股本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
78158.4171万元。808.9050万元。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第八条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1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
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
第二十三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三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8158.4171万股,均为普通股。94808.905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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