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证券简称:维尔利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049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维尔转债”
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3.55元/股。
3、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一、维尔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号)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91723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1723.87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17238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5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维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4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1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4月1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年10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维尔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8元/股。
1、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7837849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8378495.70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8元/股调整为7.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781584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8158417.10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48元/股调整为7.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1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3、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781587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99999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8158762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38元/股调整为7.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4、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69651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032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8507419.33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38507419.33元÷781588507股≈0.0492681元/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及上述总市值不变原则,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7.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2号:2023-043)。
5、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1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3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6、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1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7、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8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8、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750179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038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530751.94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7530751.94元÷781593216股≈0.00963513元/股。根据可转换3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及上述总市值不变原则,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4.7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4年7月12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维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9、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6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8月9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10、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6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2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1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维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3.5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2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维尔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累计已有 1087642 张“维尔转债”转换成公司 A
4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30595853股,“维尔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08474500元,剩余张数为8084745张。
三、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维尔转债”转股情况,同意公司对上述两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将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690615股;2025年2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7231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已回购的合计31413715股公司股份尚存在
31413715股未使用,存放于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号名称: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证券账户号码:0899990253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已根据规定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上述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二)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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