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证券简称:潜能恒信公告编号:2026-019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责或执行事务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00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职的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总额的50%,绩效工资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为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可以基于审慎原则在月度进行预发,公司保留20%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预算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