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证券简称:潜能恒信公告编号:2025-
014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于
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4年12月0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对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存在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但非自主变更所致,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