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证券简称:潜能恒信公告编号:2025-06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
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3日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0人,代表股份146256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705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
13174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17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4511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34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9人,代表股份14516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536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9981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558%;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71%;
弃权8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258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425%;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23%;弃权8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44061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93%;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71%;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2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799%;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2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44061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93%;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71%;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2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799%;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2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44061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93%;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871%;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21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799%;反对2174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2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4051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23%;反对2185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40%;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11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96%;反对2185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26%;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4050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17%;反对2195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14%;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1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41%;反对219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70%;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40506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17%;反对21859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46%;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10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41%;反对218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8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7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44051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23%;反对21851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40%;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11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96%;反对2185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26%;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2.08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440512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921%;反对2185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42%;
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311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082%;反对218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40%;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周大巍律师、郜梦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