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1证券简称:潜能恒信公告编号:2026-02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
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北辰新纪元大厦2塔22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
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1人,代表股份15356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7.987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
131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1.16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2182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819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30人,代表股份21821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8192%。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26%;反对28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47%;弃
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96%;反对28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6%;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25%;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44%;弃
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87%;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30%;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44%;弃
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19%;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3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9.4936%;反对28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37%;弃
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3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65%;反对28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8%;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2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25%;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44%;弃
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87%;反对2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74%;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6、审议通过《关于向海外全资公司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7808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17%;反对28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56%;弃
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040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32%;反对2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1%;弃权495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7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049%;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189%;弃
权496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7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7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49%;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496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份总数的2.2762%。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2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8815%;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189%;弃
权501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2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15%;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501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96%。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928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072%;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189%;弃
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928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72%;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9%;弃权496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9%。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锦明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崔健律师、周大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