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名,注册会计师1084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3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5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