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证券简称:福安药业公告编号:2025-039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安药业
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圣制药”)、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满足项目建设及未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额度及贷款时间视各公司具体业务需求确定。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授信额度银行名称授信期限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圣制药50001年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900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博圣制药3年公司
公司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庆余堂20003年公司分行两江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公司60001年--分行合计22000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授权财务总监余雪松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1、被担保人: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日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一路1号
法定代表人:袁明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研发、
生产、销售药品;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专用化学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药品、化工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技术转让;
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4月24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黄杨路2号
法定代表人:唐劲
注册资本:26267.562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抗肿瘤类)、颗粒剂、散剂、吸入溶液剂,粉针剂(青霉素类)、小容量注射剂(提取)(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拟签订的协议主要内
容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时间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博圣制药121527.3464650.702997.2146.80%
庆余堂62843.5037262.269352.0740.71%
截至2025年9月30日,被担保人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博圣制药120273.8859931.62-4852.9950.17%
庆余堂54247.3839887.372625.1126.47%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及此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全部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6426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7.4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最近一年内担保金额14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23.5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含本次拟签署的银行授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207235.15万元,其中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为164265.15万元,其他方式授信额度42970万元。实际使用授信额度98278.2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108956.95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需要,结合商业银行具体条件择优、择时确定是否使用。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