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截至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7946.66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65%。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01月09日、2024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7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9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70亿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天津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北瀛”)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于2024年03月27日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为2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天津北瀛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担保额被担保担保方度占上担方最近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已审议的是否被担保直接或本次担剩余可用市公司保一期资前已用担后已用担担保额度关联方间接持保额度担保额度最近一方产负债保额度保额度担保股比例期净资率产比例长荣天津北
85%77.13%99002000119008900208000.7660%否
股瀛份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天津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称
成立日期2011-08-05营业期限2011年08月05日至2061年08月04日注册地点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法定代表人邹远飞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主营业务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北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44897702.36255700733.40
负债总额188898956.28194026577.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2净资产55998746.0861674155.50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12月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22777570.8496020121.57
利润总额7665763.035675409.42
净利润7419333.775675409.42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4年03月28日,天津北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3、天津北瀛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控股二级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控股
子公司北京北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瀛”)间接持有天津北
瀛85%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被担保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贰仟
3万元整。
3、保证担保的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贰仟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
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津北瀛及其母公司北京北瀛均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为天津北瀛担保的融资合同项下的融资款,本金
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反担保;
3、担保物为反担保人名下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等;
4、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该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债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或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
人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5、反担保期限自反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担保人代为清偿融资合同项下全
部债务之日起满两年止。
6、在公司基于担保合同项下担保责任未解除之前,反担保人未经公司书面
同意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擅自转让、再行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反担保物。
(三)少数股东同比例担保情况:天津北瀛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其母公
司北京北瀛的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为上述担保提供同比
4例担保。为控制本次担保的风险,公司除与天津北瀛签订《反担保协议》外,也
与北京北瀛签订了《反担保协议》,由北京北瀛及天津北瀛共同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473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2.6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221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38%。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4年0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794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65%。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特此公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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