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2026-047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截至2026年6月29日,本审批年度累计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61500万元,在本年度已审批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8565.2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86%。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1日和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343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63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1800万元。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股东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京晖”)为实施永昌县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7000万元融资,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与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并出具了《承诺函》。
公司对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全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7000
1万元整,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债务清偿之日止。上述担保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担保方直被担保方最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剩余可已审议担保额度占上是否担保被担本次担接或间接近一期资产前已用担后已用担用担保的担保市公司最近一关联方保方保额度持股比例负债率保额度保额度额度额度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长荣金昌
100%0.00%027000270003000300009.99%否
股份京晖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3-27营业期限2023年3月27日至2099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政府东侧(原养路费征稽站内)法定代表人江波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经营范围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金昌京晖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936.336948.57
负债总额0.00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4936.336948.57
2项目2025年1—12月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63.6713.24
净利润-63.6713.24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6年6月29日,金昌京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3.金昌京晖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二级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
公司金昌恩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昌京晖100%的股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债务人:金昌京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2.保证人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
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27000万元。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本合同自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人与债权人的负责人或有权签
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合同生效日起生效。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确保永昌县河清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资本金及时到位,满足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若贷款提用不足或项目超支,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补足建设资金缺口;
32.若借款人还款资金不足,公司将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确保贵行本息按期偿还。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86754.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0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554824.79
万元(本审批年度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615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21000万元,未超过已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以前年度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已使用且尚在担保有效期的担保累计472324.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27%。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18565.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86%。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及公司出具的《承诺函》特此公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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