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12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3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42370.7756万股的2.4356%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0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12日,以3.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57名激励对象授予103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
3.拟授予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32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4356%
4.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合计257名。包括: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2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A)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B)考核归属期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考核指标年度目标值触发值目标值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
2026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90.00%70.00%90.00%70.00%
属期
第二个归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或2026—2027
2027150.00%120.00%340.00%290.00%
属期年两年累计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X1/X2)
A≥Am X1=100%
当年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1=A/Am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B) Bn≤B<Bm X2=B/Bm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X 取 X1和 X2的较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026-2027年两年累计净利润较2025年的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
-1]×100%。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5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 待改进 E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100%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需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公司通过线上办公系统公开展示
和办公区域张贴名单的方式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4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9名调整为257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8万股调整为
1032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12日
2.授予价格:3.80元/股
3.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257名,包括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姓名职务数量(万股)票总量的比例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随群董事、副总裁403.88%0.0944%
张子珅董事、副总裁403.88%0.0944%
董浩职工董事151.45%0.0354%
江波副总裁403.88%0.0944%
张庆财务总监403.88%0.0944%
王玉信总工程师201.94%0.047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3781.10%1.9754%(合计251人)
合计1032100%2.4356%
6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2026年5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
于2026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据此,对上述表格进行相应调整:(1)张子珅先生职务由“副总裁”调整为“董事、副总裁”,王玉信先生职务由“副总裁”调整为“总工程师”;(2)对新任职工董事董浩先生获授情况单独列示;(3)王广龙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卸任高管),转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不做调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于2026年6月12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0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5.55元/股;
(二)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4.6877%、33.4802%(分别采用创业板综合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的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1967%、1.2937%(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的
7到期收益率);
(五)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1032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2026年2027年2028年(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2012.16811.93959.07241.17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均属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据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6月12日为授予日,向2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32万股,授予
8价格为3.80元/股。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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