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证券简称:长海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23091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即未交割合约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
任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即未交割合约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业务的决策权,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
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即未交割合约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业务授权: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业务的决策权,并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业务的决策权,并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
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
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出现逾期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与预期回
款不一致,进而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
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业务均将严格按制度执行。
2、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交
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从事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3、开展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与公司业务背景最为匹配、流动性强、风险相对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4、交易对手限定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
行等金融机构,以有效控制交易违约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