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证券简称:长海股份公告编号:2025-050
债券代码:123091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8日公告,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40352635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408716549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5190199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1人,代表股份2303104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74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166387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36716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855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4%;反对452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323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8%;反对452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2%;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2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9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37%;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7%;反对922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3%;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3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20%;反对922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本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54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923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53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69%;反对9235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51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7%;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19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08%;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8%。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2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9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37%;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2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9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37%;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51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7%;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19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08%;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8%。
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82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849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29%;反对925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杨国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杨国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杨鹏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杨鹏威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周元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周元龙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邵溧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邵溧萍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周熙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54102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008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5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周熙旭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干为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干为民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郭欣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郭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陈文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915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620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99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陈文化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高雪洁律师、高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