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YAA2B0200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6SYAA2B0083)。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纳川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数,分别为-1.09亿元、-4.22亿元、-5.13亿元、-3.07亿元和-2.75亿元,当期营业收入0.76亿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亿元,资产负债率107.07%,流动负债高于流
动资产7.80亿元,纳川股份存在流动性困难、银行借款逾期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况。
2025年3月1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纳川股份启动预重整,2025年
12月10日相关方申请重整,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重整程序能否正式启动及后续重整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方批准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纳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要事项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相关措施,但上述披露未完整反映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同时上述改善措施虽已部分实施,但全部改善措施有待于重整事项的推进方可落实且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上述未充分披露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该事项的影响不
1专项说明(续) XYZH/2026SYAA2B020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纳川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我们于2025年度首次接受委托,对纳川股份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相关规定,考虑纳川股份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亏损,我们选取连续三年的平均营业收入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以纳川股份2023年至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20962.81万元作为基准,以0.75%的比例计算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人民币157.00万元,并基于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或情况的变化持续评估了该整体重要性水平的适当性。
三、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纳川股份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要事项及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相关措施,但上述披露未完整反映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同时上述改善措施虽已部分实施,但全部改善措施有待于重整事项的推进方可落实且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纳川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发表保留意见。
四、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仅限于纳川股份财务报表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披露,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纳川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796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对于上期审计报告中导致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上会所于2025年4月
27日出具了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2专项说明(续) XYZH/2026SYAA2B020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上会业函字(2025)第546号)。
保留事项:纳川股份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7亿元,连续4年亏损,累计亏损10.36亿元;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94.12%,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4.24亿元,部分子公司已停业停产,存在大额受限资产以及逾期债务,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2025年3月1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决定对纳川股份启动预重整。截至上期审计报告报告日,纳川股份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纳川股份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纳川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纳川股份已在上期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但应对措施的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鉴于上述情况,上会所为纳川股份出具了保留意见的上期审计报告。
导致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仍然存在,其对本年度的影响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纳川股份披露2025年度财务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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