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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36569897.1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22836067.42元。

鉴于公司2025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和目前的盈利水平,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出发,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31866265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569897.15-173654017.08-513876149.69

研发投入(元)170956321.47119492721.41193936703.04

营业收入(元)966352079.70590199011.64431384112.8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13796112.86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622836067.4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318662650.9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16986756.5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318662650.99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484385745.9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24.37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是□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GLP-1制剂及原料药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快速增长,销量和收入规模明显提升。依托完整的“原料药—制剂”产业链布局,公司在生产效率、成本控制和供应保障方面形成优势,使重点产品迅速放量并贡献利润。同时,CRDMO业务稳步推进,公司为国内

2外客户提供从研发到中试的定制化服务,带来稳定收入并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

公司在创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及产品管线拓展方面保持高投入,聚焦在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等研发项目。虽然短期内,加大研发投入对净利润形成一定压力,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未来业绩增长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且,公司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方面持续推进,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

2、公司所处多肽药物行业正值 GLP-1类产品市场需求快速释放、全球竞争格局重塑的关键时期。公司全力适应行业供求关系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努力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时坚持全球化深耕战略、收敛聚焦核心赛道,制定差异化的投资策略,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原料药及制剂产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鉴于公司目前累计未分配利润尚未转正、产能扩建及在研管线均处于高强度投入期,重大资金需求集中体现在产能扩容、研发推进和补充营运资金等方面,因此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将有限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上述战略落地,待经营积累进一步改善后适时回报全体股东。

3、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四)现金分红的条件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

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未来十二个月资金安排的基础上,基于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和目前的盈利水平,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综上,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规定。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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