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0证券简称:高盟新材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和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67名,所持股份147112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2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股份6606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62人,所持股份140505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0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王子平先生、宁红涛先生、熊海涛女士、黄杰先生、熊耀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子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0474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6%。
王子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熊海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7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熊海涛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7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宁红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612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4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1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黄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选举熊耀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74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熊耀兴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罗运军先生、李可女士、何平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罗运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7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
罗运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92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4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李可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何平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9574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33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何平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46284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374%;反对543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698%;弃权
283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0.1928%。会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5880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65%;反对54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6%;弃权283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司阳律师、邹家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