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海伦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8 00:00 查看全文

海伦哲 --%

证券代码:300201证券简称:海伦哲公告编号:2026-01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顶航慧恒”)于

2023年10月13日通过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该增持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期限至2024年10月12日。截至2024年10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增持公司股份

1302900股,本次增持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由于顶航慧恒未在承诺期内及时完成增持计划,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对顶航慧恒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顶航慧恒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增持承诺;2025年2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顶航慧恒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后,顶航慧恒深刻认识到增持计划事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其高度重视增持事项后续整改工作,并持续实施股份增持。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74股,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

1实施完成。

顶航慧恒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该增持计划后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期限至2024年10月12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后,顶航慧恒持续多渠道设法筹措资金,鉴于当时的客观情况,截至2024年10月12日,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2900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13%。

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本次增持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12日期间,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8854868股。截至2024年11月12日,顶航慧恒持有海伦哲股份49745041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顶航)》。

由于顶航慧恒未在承诺期内及时完成增持计划,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53号),对顶航慧恒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顶航慧恒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增持承诺;2025年2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

2决定》(深证上〔2025〕146号),对顶航慧恒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后,顶航慧恒深刻认识到增持计划事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其高度重视增持事项后续整改工作,并持续实施股份增持。

顶航慧恒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77540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18%;截至2026年1月2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

6152044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6.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6年3月16日,公司收到顶航慧恒出具的《关于增持贵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顶航慧恒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66900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31%,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74587347股,占

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7.45%。

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74股,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比例触及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4幢407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3月13日

3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结合前期增持计划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顶航慧恒实施股份增持,具体权益变动过程如下: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066900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为1.3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74587347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7.4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海伦哲股票代码300201

变动类型上升一致行动人

(可多有□无选)下降□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13066900 1.31%

合计130669001.3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4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个人和非金融企业借款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股东名称性质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持有

615204476.15%745873477.45%

股份

其中:

无限

售条615204476.15%745873477.45%顶航慧恒件股份有限售条

0000

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是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顶航慧恒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公司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增持价格不超过8元/股。

该增持计划后于2024年5月1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实施期限至2024年10月12日。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期后,顶航慧恒持续多渠道设法

筹措资金,鉴于当时的客观情况,截至2024年10月12日,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2900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0.13%。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时,顶航慧恒本次增持未

能达到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

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12日期间,顶航慧

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854868股;截至

2024年11月12日,顶航慧恒持有海伦哲股份49745041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5%。

顶航慧恒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1177540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18%;截至2026年1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

6152044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比例为6.15%。

顶航慧恒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066900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

股本比例为1.31%。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74587347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7.4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74股,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6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否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等规定的情况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是□否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注:1.上表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致。2.上表持股比例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计划主体: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增持计划披露日即2023年10月13日,顶航慧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93200股(于2023年9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取得),占公司总

股本的1.95%;根据顶航慧恒与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泽”)

于2022年11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顶航慧恒拟受让中天泽持有的公司股份19294073股,顶航慧恒已支付履约保证金,双方在推进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

3、顶航慧恒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本次

顶航慧恒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7(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3500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8元/股,顶航慧恒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

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顶航慧恒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由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顶航慧恒向公司发送《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函》,

由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顶航慧恒未能按照原定计划筹集到足额增持资金,致使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顶航慧恒决定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4年10月12日,还需增持不低于33697100股。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顶航慧恒将严格履行增持计划,并承诺在延长增持的期限内完成对公司股份的增持。本次变更后的增持计划不可变更、不可撤销。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8截至2024年10月12日,顶航慧恒增持计划届满,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2900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13%。顶航慧恒本次增持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

另外,顶航慧恒于2024年1月9日完成受让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9294073股的交割,受让股份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95%。截至2024年10月12日,顶航慧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890173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4.14%。

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12日期间,顶航慧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8854868股。截至2024年11月12日,顶航慧恒持有海伦哲股份49745041股,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

由于顶航慧恒未在承诺期内及时完成增持计划,2024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53号),对顶航慧恒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顶航慧恒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增持承诺;2025年2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146号),对顶航慧恒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后,顶航慧恒深刻认识到增持计划事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其高度重视增持事项后续整改工作,并持续实施股份增持。

顶航慧恒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77540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18%;截至2026年1月2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

6152044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6.15%。

顶航慧恒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66900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31%。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持有公司股份

974587347股,占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7.45%。

截至2026年3月13日,顶航慧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74股,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上海顶航慧恒企

业咨询合伙企业202932001.95%745873477.45%(有限合伙)

注: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以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2.顶航慧恒于2024年1月9日完成受让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9294073股的交割,受让股份占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95%。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11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