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证券简称:海伦哲公告编号:2026-057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委员会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征求公司员工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意见,公司结合相关意见拟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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