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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03证券简称:聚光科技公告编号:2025-053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年12月16日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

6.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

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细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0.00非累积投票提案√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1、2、11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00至17:00;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52;传真号码:0571-8501200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人:田昆仑王春伟阮依

联系电话:0571-85012176传真:0571-85012008

邮箱:fpi@fpi-inc.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03;投票简称:“聚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法人股东法定会信用代码代表人姓名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是否委托称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姓名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备注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聚光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提案该列打勾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6.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细则>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0.00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注说明: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都不

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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