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证券简称:聚光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的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陈伟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截至目前陈伟华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陈伟华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陈伟华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符合相关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陈伟华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陈伟华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伟华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旭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候选人简历:
张旭勇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诉讼法学专业)浙江省
“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入选者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浙江
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浙江省政府行政复议局、杭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宁波市政府
行政复议局、湖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局、丽水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衢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
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教育厅、衢州市政府、
临海市政府、青田县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2005年7月至2014年4月担任浙江师范大学专职教师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4年5月至2026年1月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2026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旭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