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证券简称:舒泰神公告编号:2026-02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晓宁先生担任公司质量管理中心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附件:
刘晓宁先生:
质量管理中心总监。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2月至2013年2月在山东先声麦得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历任生产技术员、车间主任、物控部经理;2013年3月至2016年11月在烟台荣
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 GMP办公室主任;2016 年 11月至 2021 年 12 月在山东隽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负责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浙江
华津依科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任质量负责人。2025年1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质量管理中心总监。
刘晓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刘晓宁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人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