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证券简称:舒泰神公告编号:2025-067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5年08月26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09月1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09月1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25人,代表股份215444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93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817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22人,代表股份
67273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06%。中小投资者424人,代
表股份67278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17%。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
人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9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5%;反对票615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7%;弃
权票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43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9%;反对615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7%;弃权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7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3%;反对票6156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7%;弃
权票2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41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2%;反对615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0%;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1.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8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0%;反对票6154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7%;弃
权票2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4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4%;反对615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7%;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1.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759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0%;反对票617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5%;弃
权票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593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反对617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1.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4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9%;反对票617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5%;弃
权票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3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6%;反对617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弃权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1.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4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1%;反对票6167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3%;弃
权票2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38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3%;反对616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67%;弃权2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1.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7597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2%;反对票6170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4%;弃
权票6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593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3%;反对617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1%;弃权6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1.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760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5%;反对票6618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弃
权票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594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2%;反对661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7%;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1.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48098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4%;反对票6160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9%;弃
权票1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64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67%;反对6160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6%;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1.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5226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6%;反对票1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弃
权票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7060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4%;反对1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7%;弃权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议案1项下子议案1.01、1.02、1.03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