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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舒泰神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208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208号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阚忠生

中国·南京

2026年4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薛飞霞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

号文批准,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675万元。截至2011年4月11日止,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

费用后的83629.625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0200059009200006249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159.285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68.75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5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68.7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1年5月6日,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拨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保荐资格,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

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11年11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两个银行分别增设共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到期后,公司将陆续把募集资金转存至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以上三个银行专户。2013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重

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3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的存款到期,公司将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至2013年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4年8月20日,公司注销平安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至201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15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两个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年1月18日,公司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2016年7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

2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6年7月15日,公司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至2016年末,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7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7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至2017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8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9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2019年4月,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9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3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

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德邦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资金结转完成后销户。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金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承接。

2023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按要求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24年1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0116、0113、090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销户。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存管银行银行帐号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630916791募集资金专户0.000

注:2023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终止后,项目建设用地被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与其约定,待该宗地重新以整体或分宗依程序出让且竞得人以出让宗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30个工作日内,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出让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额支付收储补偿款,直至支付收储补偿款合计4468万元为止。截至本情况说明出具日,该宗地已按合同约定交付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出让,后续补偿款到位后,将进入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4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023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终止后,项目建设用地被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与其约定,待该宗地重新以整体或分宗依程序出让且竞得人以出让宗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30个工作日内,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出让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额支付收储补偿款,直至支付收储补偿款合计4468万元为止。截至本情况说明出具日,该宗地已按合同约定交付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出让,后续补偿款到位后,将进入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管理。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如下:

1、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0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公司于2019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投资总额由4500.000万元调整为2800.000万元。当时的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2017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超募资金15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

由于公司包括 STSG-0002 等多个创新生物药研发项目陆续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对样品的制备需求不断增加,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和中试生产车间需求的匹配情况,结合目前中试生产车间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2021年52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及调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15000万元调降至100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2月25日,公

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2022年4月1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5000万元调整至3100万元。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公司基于业务优化整合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德丰瑞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后不再涉及新增募集资金的投入,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31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3159.2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9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168.757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2905.308.0%0是否已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16950.0截0至期末累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改变项本年度投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总额计投入金额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入金额(%)(3)=可使用状态日期

总额(1)(2)效益效益大变化分变更)(2)/(1)承诺投资项目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否22128.00022128.00020388.84392.14%2013年2372.541否否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39.157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128.00022128.00022128.000超募资金投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否4500.0004500.0001000.00022.22%10.179不适用否注

100%股权1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医药科

否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否技有限公司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期末是否已改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本年度投投资进度本年度实现的

项目(含部承诺投资总额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是否发生重超募资金投向入金额(3)=(2)/效益分变更)总额(1)(2)期效益大变化

(1)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

否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1789.618不适用否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

是5000.0003100.0003100.000100.00%不适用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

否7000.0007000.0006820.00097.43%不适用否注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2投资建设固体制剂生产车间

是10000.0002800.0002656.39594.87%2020年2月不适用否项目投资建设生物药中试生产车

是15000.00010000.0008008.08080.08%2023年8月不适用否注间项目3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

是10000.0007150.0007150.000100.00%-0.184不适用是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否3443.9003443.9003443.900100.00%-798.499不适用否注

Staidson BioPharma Inc. 4

8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否5529.7535529.7535529.753100.00%

Staidson BioPharma Inc.补充流动资金39332.62939332.62939332.629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4806.28287856.28282040.757

合计126934.282109984.282104168.757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未达预计收益主要系因近年来受集采政策等因素不利影响,公司整体收入规模,营业利润水平出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现下滑,且同时为保障在研管线顺利推进,公司保持较高金额的研发投入,公司业绩承受一定压力。前述因素综合导致该项目虽然历(分具体项目)

史累计营收达到了承诺水平,但本年净利润和累计净利润实现情况低于了承诺水平。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经综合研判,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9公司于2011年上市,获得超募资金61031.285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

2000万元、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0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年9月支付2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

药有限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1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2月将收到退还的保证金1000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60%的股权。公司于2022年0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3100万元。2022年05月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增资款3100.0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建设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车间项目;2019年03月0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投资总额由4500.000万元调整为

2800.000万元,2019年03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

2656.395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

2021年02月0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及调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000万元调降至10000万元。2021年0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8008.080万元。

10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0万元对外投资并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医药

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7150.000万元。2023年0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2023年0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2018 年 9 月,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 增资款 500.000 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 3443.90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约合 857 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资。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 857 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5529.753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2023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结项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9332.62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2040.75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2011年5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并于2011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

2011年7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的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2月2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年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11、鉴于公司“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达到预定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9.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原因: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鉴于“购买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投资建设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及“投资建设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项目结项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项目“购买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投资建设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及“投资建设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超募资金2315.52万元及部分闲置超募资金4599.48万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共计691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原因: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丰瑞原核心职员应继续在公司履职一定期限,因未达履职时限,按照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6820.00万元。公司在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超募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超募资金项目建设和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超募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在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超募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023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终止后,项目建设用地被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与其约定,待该宗地重新以整体或分宗依程序出让且竞得人以出让宗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30个工作日内,眉山市东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坡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出让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额支付收储补偿款,直至支付收储补偿款合计4468万元为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宗地已按合同约定交付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出让,后续补偿款到位后,将进入募集资金专户专门管理。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无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情况

注1:201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年9月支付2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注射用凝血因子X 激活剂”项目未能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1000.00万元,

12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25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

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000.00万元。截止2018年06月30日,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应退还的保证金已全部收到。

注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丰瑞原核心职员应继续在公司履职一定期限,因未达履职时限,按照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6820.00万元。

注3:2017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超募资金15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和中试生产车间需求的匹配情况,结合目前中试生产车间的实施进展情况,2021年02月0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及调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000万元调降至10000万元。2021年0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注4:2018年06月0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万美元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Inc,2018年9月,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500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3443.90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以超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857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529.753万元。

13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改变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本年度实际投截至期末实际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

改变后的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度(%)可使用状态日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效益效益

(1)(3)=(2)/(1)期生重大变化投资建设冻干投资建设固体粉针剂和固体

制剂生产车间2800.0002656.39594.87%2020年2月不适用否制剂生产车间项目项目投资建设生物投资建设蛋白

药中试生产车药中试生产车10000.0008008.08080.08%2023年8月不适用否间项目间项目增资控股子公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司北京德丰瑞

3100.0003100.000100.00%不适用否

生物技术有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投资设立全资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子公司四川舒

7150.0007150.000100.00%-0.184不适用是

泰神生物制药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合计23050.00020914.4752019年3月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14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2019年03月26日,

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21年02月0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及调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名称调整为生物药中试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并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5000万元调降至10000万元。2021年0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22年04月1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的投资总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3100万元。2022年0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23年0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2023年0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实际实施进展的调整,经综合研判,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四川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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