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天喻: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7 00:00 查看全文

*ST天喻 --%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5-06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000万元(本金)。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喻信息”、“被告”)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法院”)

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深圳前海富美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前海富美”)

被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请求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前海富美向前海合作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喻信息回购原告所持有的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喻教育”,原天喻信息之控股子公司)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20000000元及收益12791232.88元【以2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息8%的标准,自2017年7月5日计算至实际支付回购款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

本案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1(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根据前海合作区法院提供的原告前海富美《民事起诉状》所陈述的案件事实

和理由内容摘要如下:

2017年5月19日,前海富美与天喻教育、天喻信息及天喻教育自然人股东

共同签署《关于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在前海富美所持天喻教育股权被收购或回购前,天喻信息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天喻教育股权;若违反该约定,天喻信息及天喻教育自然人股东须按前海富美投资前持股比例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8000万元基数、年利率8%计算并支付收益款。后根据天喻教育融资情况,原被告双方口头协商确定前海富美实际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前海富美已于2017年6月11日、6月25日及7月4日分三次向协议约定账户累计汇款2000万元。

2021年12月25日,天喻信息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闫春雨向原告

出具《关于回购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承诺函》,承诺督促天喻信息于2022年3月10日前按2000万元基数、年利率8%计算收益并履行回购义务。

截止至起诉之日,天喻教育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天喻信息在2021年12月

31日已将其持有的天喻教育全部股份转让给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经

原告多次催促天喻信息至今仍未履行回购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做应诉准备,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5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至今,除本次诉讼事项外,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282.81万元。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是否结案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金额(元)(案件进展)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

1符*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61350.00未开庭、未结案

份有限公司

2是否结案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金额(元)(案件进展)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

2严*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30997.00未开庭、未结案

份有限公司

武汉天*教育科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

3技术服务合同纠纷748512.00未开庭、未结案

技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武汉天*教育科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

4技术服务合同纠纷1687209.22未开庭、未结案

技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

五、其他说明

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措施,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司法冻结。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的资金为2.43亿元,占当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81.93%。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案号:(2025)粤0391民初8990号)。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