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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汤旭)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1 查看全文

欣旺达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汤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旭,196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学士和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学士。

曾分别在东方电气集团、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工作多年,2001年至2020年担任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23年9月起担任欣旺达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1是否连续两

在任期间召开董事委托出缺席姓名亲自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会次数席次数次数席会议汤旭3300否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在任期间召开股东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大会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汤旭2200否

2023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两会,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2023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上,对《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储能业务主体变更暨为储能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市欣旺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市欣威智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提名相关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

3往来、对外担保、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通

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

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

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履行了核查及督促公司准确、完

整、及时披露信息的职责,切实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市欣旺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市欣威智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

4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学习关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积极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其他工作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一、综述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4年,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情况、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5独立董事:

汤旭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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