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证券简称:欣旺达公告编号:<欣>2026-084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26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7名所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361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
26.92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9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6014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5.7384%。合计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6033758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32.6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外的其他股东)9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6037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7462446股的5.739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议案审议情况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威先生、周小雄先生、曾玓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第七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一)选举王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46569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97318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775%。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选举周小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57288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98390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84%。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选举曾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77731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4%;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10043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63%。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
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崎右女生、柳木华先生、汤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第七届独立董事任期自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2(一)选举吴崎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679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99459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65%。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选举柳木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76468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5%;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100308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71%。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
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选举汤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票数为592220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1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数为94881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97%。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的要求,表决结果为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1034279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91%;反对23607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3%;弃权24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3427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91%;反对2360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3%;弃权24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0.23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5925304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25%;反对10604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5%;弃权2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5191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21%;反对106042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5%;弃权2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韩若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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