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
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