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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建军先生、汤旭先生、周小雄先生。委员们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均不是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汤旭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因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刘征兵先生任期届满,公司推选汤旭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建军先生、周小雄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的议案(1)《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2)《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第六届董事会审
2025年2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四月12日(3)《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次会议案》;
(4)《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审(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2025年4计委员会第十五案》;月21日次会议(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2025年4(3)《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计委员会第十六月28日议案》;次会议(4)《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
第六届董事会审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2025年7计委员会第十七格的议案》;月1日次会议(4)《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
2025年8(3)《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十八月26日(4)《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次会议项审计>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派的议案》;2(7)《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8)《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9)《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
2025年10案》;
计委员会第十九月28日(4)《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次会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子公司拟在泰国投资建设绿色能源锂电池工厂二期项目的议案》。
(1)《关于审议<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
2025年12(2)《关于审议<2026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二十月2日(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向科技股份有次会议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截至资产负债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在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5年度审计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前后报表主要调整事项、在审计中发现
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3(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指导内部审计的职责,审阅了公司2025年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季度、半年度、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合规总结报告,对内部审计和合规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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