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中程 公告编号:2025-05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
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纪国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0人,代表股份32702632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63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
236296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人,代表股份90729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7人,代表股份17266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
51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7人,代表股份12156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与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6942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64%;
反对962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3%;弃权
4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50%;反对9622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7281%;弃权46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6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710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55%;
反对943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49%;弃权
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252%;反对943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4.6410%;弃权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857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534%;
反对923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6%;弃权
792190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8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974%;反对9230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3.4600%;弃权6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692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21%;
反对947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72%;弃权
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151%;反对947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4.8738%;弃权6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11%。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7558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48%;
反对876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4%;弃权
7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633%;反对876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7495%;弃权7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2%。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8185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66%;
反对786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弃权
9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2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970%;反对7860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5272%;弃权9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59%。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8642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97%;
反对841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0%;弃权
9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4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905%;反对841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8.7184%;弃权99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11%。
审议本项议案及表决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均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636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08%;
反对955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20%;弃权
11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88%;反对955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3435%;弃权110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7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5571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73%;
反对1032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弃权
1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581%;反对1032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8228%;弃权1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91%。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6977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73%;
反对852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1%;弃权
15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18%;反对852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595%;弃权15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87%。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签订协议暨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18325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95%;
反对824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0%;弃权
4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090%;反对824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7.7494%;弃权4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6%。
上述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袁晶、石鑫(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