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有棵树公告编号:2025-06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董事长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26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董事长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0114250股。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
《关于董事长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肖四清先生所持10114250股公司股份被相关方成功竞得,但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肖四清先生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的10114250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5年8月26日完成过户,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3.28%减少至2.19%,
肖四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3.29%减少至2.2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肖四清;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汉寿县龙潭桥乡居委会****;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住所
天地休闲广场1-1301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26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权益变动过程
7月26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肖四清
1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0114250股
股票简称有棵树股票代码300209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是?否□(备注:肖四清先生为公司实际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人,非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 10114250 1.09%
合计101142501.0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法院司法拍卖)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数(股)例(%)例(%)合计持有股
304633153.28%203490652.19%
份
其中:无限售
肖四清76158290.82%00.00%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228474862.46%203490652.19%
股份合计持有股
849250.01%849250.01%
份
无锡中住集其中:无限售
849250.01%849250.01%
团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
00.00%00.00%
股份
2合计持有股份305482403.29%204339902.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007540.83%84925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228474862.46%203490652.1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变动是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关于董事长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否为履行已公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5日10时至2025年7月作出的承诺、
26日10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董事长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
意向、计划
股份10114250股。本次股份变动与公司前期公告内容一致,被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
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是□否?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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