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行云科技公告编号:2026-087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砚耕先生、黄志远先生和张志甜先生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先生与公司签署《借款协议》,王维先生同意提供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2%,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使用。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王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持有公司
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好
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云蜀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拥国际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203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王砚耕先生为王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董事黄志远先生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属于关联董事。董事张志甜先生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低于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且无需子公司向股东王维先生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利益的情况。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出借方:王维
借款方: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3000万元整
2.借款利率:年化利率2%?
3.借款期限:整体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自首期借款资金实际到账
之日起计算,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使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各自资金状况分别履行还款义务。?
4.借款用途:本次借款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王维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8660万元,主要为王维先生向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近
12个月内,公司与王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80860万元,主要为王维先生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