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证券简称:行云科技公告编号:2026-052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落的保留意见。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52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09.1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152735.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15574.53万元。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
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8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9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齐英,200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0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艳萍,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
德守则的规定将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如审计、鉴证等服务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所能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