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ST 亿通 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通科技”)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分别为:董事黄汪先生、孙鹏先生、陆云芬女士;独立董事JINLING ZHANG
女士、王汇联先生、陈钢先生、张歆伟先生。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汪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董事。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严格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JINLING ZHANG女士、王汇联先生、张歆伟先生、陈钢先生、吴敏艳女士(已离任)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905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15%;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97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35%。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
(2026)第03279号)。
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及审计范围拟定为65万元,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后续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日常经营管理、经营成果与分析等方面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讨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以下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总额人民币2.75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年,具体授信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
(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授信(敞口)人民币捌仟万元。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董事长薪酬: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36万元/年(税前)。
其中关联董事黄汪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非独立董事薪酬: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内部董事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按所任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其中关联董事孙鹏先生、陆云芬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其中关联董事JINLING ZHANG、陈钢、王汇联、张歆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其中关联董事孙鹏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公司2026年度拟研发项目立项为:(1)采用G.hn技术的家庭互联电话线设备;(2)
同轴互联无线组网系统;(3)支持DOCSIS4.0的高增益双向放大器。上述项目的立项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
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米”)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由鲸鱼微电子向安徽华米销售心率传感器模组、芯片、其他电子料结构组件等,合同金额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为1年,以及鲸鱼微电子为推动Hermes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安徽华米及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定制开发服务,预计服务费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满足未来日常业务增长及新业务开展等方面的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关联董事黄汪先生、陆云芬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58.01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6752.01万元,2025年末净资产为45781.47万元;年审会计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