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ST 亿通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众华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亿通科技同行业客户共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曹磊最近三年内受到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立诚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
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合计费用65万元;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及审计范围拟定为65万元,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后续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