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有投资者向易华录(300212)提问:林拥军先生2019年9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38.88万股,成交价格介于26.56元至30.93元之间,而该部分股份经摊薄后的成本极低,此次减持是否构成“低买高卖”的超额获利?公司在其减持过程中是否履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对减持行为的合理性与合规性进行过核查?
2月3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19年1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拥军先生于2019年9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易华录股票3,388,800股。林拥军先生此次减持行为符合当时《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其减持情况也及时进行了相关披露。



